文丨布丁
据大风新闻报道,河南郑州一八旬老人被检查出来胃炎,却被医院以癌症收治并施行了全胃切除手术,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均认定医生行为构成医疗事故,且需承担主要责任。涉事的郑大一附院回应称,已对涉事两医生做出停止执业一个月,取消2025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罚。不过,患者家属认为涉事医生涉嫌故意伤害,准备向法院起诉维权。
事发2021年8月,因时年79岁的父亲上腹部疼痛十来天,家住郑州的董女士带老人到郑大一附院就医。董女士表示,医生一开始检查说是炎症,回家养着就行,连药都不用吃。可没多久,医生又劝说老人住院,理由是“胃占位病变”,而入院后的多项检查均显示老人是胃黏膜慢性炎。
没曾想到老人住院后,该科室的两名医生先后诊断老人得的是胃癌晚期,需尽快手术切除。医生在收取了一份手术意外险后,让家属签署了手术知情同意书,随后半小时完成了手术,老人全胃被切除。
稍微懂点医学常识的人都明白,病理学检查是确诊癌症的直接依据,看组织有没有癌变、有没有产生癌细胞。令人震惊的是,医生手术前和手术中都没有做这方面的检查。而手术后的病理学检查结果均显示老人胃部并未患癌,依然是胃黏膜慢性炎。
展开剩余71%医生为何会将胃炎诊断为胃癌,又为何在没有做病理检查、没有告知家属的情况下,贸然做了全胃切除手术?
医院方面的解释是,医生在术前检查中发现老人胃部有巨大面积的严重溃疡,虽然仪器检查属于胃炎,但对于专业医生来讲,老人未来两年癌变的可能性很大,“届时再进行手术就晚了”。等于说,医生“未雨绸缪”,为防老人胃部将来癌变,索性先将胃都切掉了,因为沟通不充分,才造成家属误解。
董女士反映后,郑州市医学会和河南省医学会先后进行了医疗事故鉴定,专家均认定构成二级丙等医疗事故,郑大一附院承担主要责任。专家在鉴定报告中指出,老人在住院治疗时确实有“胃溃疡癌变”的可能,但他最终被确诊为胃溃疡,且“目前胃溃疡的药物治疗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疗效”。
这个结论,让医院的回应有点站不住脚。
即使医生认为老人胃部发生癌变的几率很高,有必要如此激进,一下把整个胃都切掉吗?在医疗实践中,很多胃癌患者也没有切全胃,只切了部分胃。而且面对一个将近80岁的老人,医生不应该优先考虑保守治疗手段么?
专家在鉴定报告中也指出,对患者行“腹腔镜根治性全胃切除术”的手术时机选择不恰当,亦使患方丧失了药物保守治疗的机会。
现代社会很多人患有胃炎,通常来讲多养养,不继续恶化问题不大。可如今老人被切掉了整个胃,意味着他的余生只能通过流食生存。对老人和家属来说,这都是莫大的痛苦。
更让广大网友不解的是,涉事的两位医生仅被医院处以停止执业一个月、取消评优资格的处罚。在大家看来,和造成老人全胃被切的惨痛后果相比,这样的处罚显然太轻了。
董女士的诉求是追究涉事医生的刑责。但从现有的信息看,很难说两位医生主观上存在恶意,是为了创收故意误诊草菅人命。但这件事还是激发了公众的不安全感,担心医院如此处罚,会纵容医生有意或无意地伤害患者,在没有手术指征的情况下,给病人做手术——给人造成的痛苦和损害,是很难通过民事赔偿弥补的。
涉事医生目前只被医院内部处罚,卫健部门没对他们进行处罚,原因是董女士一直没有接受郑州市和河南省医学会的鉴定,仍在走向中华医学会申请鉴定的程序。
不管怎么说,八旬老人为何被切除全胃,是医生相信自己的专业判断,还是有其他原因;医院给予的处罚,是不是跟医生的过失相匹配,对于公众种种质疑和担忧,相关部门理应有所回应,挽回老百姓对医院的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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